小兒咽扁顆粒
- 生產企業(yè):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Z23021992
- 產品類別:
中藥
- 所在地區(qū):
- 劑型:
顆粒劑
- 包裝:
4g*9袋
- 規(guī)格:
每袋裝8g;每袋裝4g
- 生產地址:
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(qū)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興綏路3號
- 批準日期:
2015-07-10
- 藥品本位碼:
86903750000125;86903750000453
- 藥品本位碼備注:
86903750000125[每袋裝8g];86903750000453[每袋裝4g]
國藥準字Z23021992
中藥
顆粒劑
4g*9袋
每袋裝8g;每袋裝4g
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(qū)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興綏路3號
2015-07-10
86903750000125;86903750000453
86903750000125[每袋裝8g];86903750000453[每袋裝4g]
OTC甲類
醫(yī)保乙類
否
24個月
國產
尚不明確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。
清熱利咽,解毒止痛。本品用于小兒肺衛(wèi)熱盛所致的喉痹、乳蛾,癥見咽喉腫痛、咳嗽痰盛、口舌糜爛;急性咽炎、急性扁桃腺炎見上述證候者。
尚不明確。
扁桃體炎,急性咽炎,咽炎,扁桃體炎
糖尿病患兒禁服。
1.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2.嬰兒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3.急性喉炎不適用,癥見咳嗽伴有犬鳴聲時應及時到醫(yī)院就診。
4.風寒襲肺咳嗽不適用,癥見發(fā)熱惡寒、鼻流清涕、咳嗽痰白等。
5.脾虛易腹瀉者慎服。
6.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7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9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遮光,密封,在陰涼干燥處保存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10年版一部
開水沖服。1.一歲至二歲一次4克,一日2次。2.三歲至五歲一次4克,一日3次。3.六歲至十四歲一次8克,一日2~3次。
本品為黃棕色的顆粒;味甜、微苦。
嬰兒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尚不明確。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